“窨井吃人”事故屡有发生,新闻报道令人触目惊心。浙江一孕妇掉入井盖松动的窨井,一尸两命;河南一男童坠入绿化带无井盖窨井中,不幸身亡……这些令人痛心疾首的事故源头都指向——窨井。窨井盖虽小却紧紧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一旦丢失或损坏,很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近日,岷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来自群众反映的关于人行道窨井盖破损的公益诉讼线索。公益诉讼检察官前往事发地现场调查核实,发现这个“问题窨井盖”位于某小区外大型超市出入口的人行道上,破损直径达30余公分,下面有2米多深,四周未设任何警示、提醒标志,但周围有30多家店铺、酒吧,尤其旁边还有当地的大型公园和体育场,日常人流量非常大。
办案检察官为快速排除隐患,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并建议立即进行临时防护的紧急处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为切实保护群众“脚下的安全”,检察官即刻深入走访城区街道,全面掌握辖区内窨井盖破损等情况,为县城内数千个井盖进行全面“体检”,最终经调查发现11处位于人行道的窨井盖均存在缺失、破损和移位等问题,相关部门未及时履职导致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通过前期调查,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单位发出整改时限为15天的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及时履行职责,尽快对破损、缺失的窨井盖进行更换和补充,定期全面排查辖区内窨井盖安全隐患,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刻落实,仅用2天时间完成了11处“问题”窨井盖的更换工作,公共安全隐患得以消除,群众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小井盖蕴含大民生,公益检察展现大情怀。下一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契机,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灵活运用“小案快办”,让小事快解决、隐患快消除,积极维护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守护好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同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整改效果评估,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来,让案件办理更加公开透明,真正做到了为民办实事、解难题,始终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