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这是为了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制定的法律,也是继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我国第二部流域法律。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保护治理重要讲话精神,岷县人民检察院以黄河保护法实施为契机,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发出黄河保护法实施后第一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助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修复。
2023年4月,岷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岷县迭藏河某乡镇段河堤及河道内存在多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污染河道水质,影响农村人居环境,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进行实地调查走访、搜集有关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明确监管责任后,该院依法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尽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管,有效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及河道生态环境。
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流域是我国重要经济带。黄河沿岸与河争地、与河争利、侵占河道现象时有发生,向河道倾倒垃圾及污染物、在河道内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频繁发生,严重影响黄河防洪安全和生态安全。近年来,岷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聚焦黄河安全和生态保护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统筹内外协调机制,扎实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等专项行动,成功办理了一系列有影响的典型案件,以检察之“智”筑牢黄河流域司法屏障。
黄河保护法的施行,将黄河保护和治理纳入了法治轨道,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更加有法可依。下一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紧扣黄河保护法的立法精神,继续能动履职,做好黄河生态的守卫者、高质量发展的践行者,为依法护航“造福人民的幸福河”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