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季如期而至
如何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
做一个守法、懂法的学生
让法律守护少年的你
今天给大家送上一份
《开学普法指南》
请学生家长老师查阅
未成年人的定义
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而在其他国家,未成年人被定义的年龄范围不同。例如在日本,未成年人是指未满二十周岁的公民。但是在美国,未成年就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
父母有什么义务?
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岐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弃婴。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以健康的思想、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进行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以及聚赌、吸毒、卖淫。
4.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允许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结婚,不得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
5.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应当进行哪些保护?
1.学校应当关心、爱护学生;
2.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
3.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
4.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成年人受到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保护,也应当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下面这些法律知识未满18岁的你也一定要知道。
未成年人犯罪应负哪些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备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下列行为:
(一)吸烟、饮酒;
(二)多次旷课、逃学;
(三)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四)沉迷网络;
(五)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六)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七)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八)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
(九)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九条、三十条、三十一条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加强管教。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本辖区内未成年人有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督促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应当加强管理教育,不得歧视;对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学校可以根据情况予以处分或者采取以下管理教育措施:
(一)予以训导;
(二)要求遵守特定的行为规范;
(三)要求参加特定的专题教育;
(四)要求参加校内服务活动;
(五)要求接受社会工作者或者其他专业人员的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
(六)其他适当的管理教育措施。
检察官提醒
在校园里,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可能会被忽略,但却有着很大的安全隐患。大家要树立安全隐患常识,从小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具体来说——
1.不携带管制刀具、危险玩具和能伤害他人的一切工具进入校园,水果刀也不带进校园。
2.不携带火种进入校园。如打火机,鞭炮等。
3.不攀爬校墙和树木以及危险物。
4.课间文明休息,不做危险性的游戏,与同学和睦相处,课间活动不猛跑,上下楼梯不着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