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露天存放的废机油已经贮存规范了,我们现在设有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间,地面上放了防渗漏托盘,废旧机油再也不怕渗透了。”近日,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某汽修厂时,企业负责人指着危险废物贮存间向检察官这样说道。
2025年8月底,岷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城区个别汽车维修厂存在废旧机油的回收、贮存环节不规范等问题,可能会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经分析研判,认为废旧机油含重金属、多环芳烃等有毒物质,随意处置会污染土壤或水源,可能危害群众人体健康。9月4日,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开展危险废物管理专项监督,运用“公益诉讼检察督促整治非法处置废机油污染环境法律监督模型”,从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等行政机关调取500余条数据后交叉比对,排摸出废旧机油监管存在问题线索二十余条。随后,检察官办案团队通过实地走访、重点排查,围绕较大规模汽车维修厂开展调查,发现普遍存在废旧机油贮存场所不合规、未申报备案、无独立危废间或独立危废间未配置防渗漏托盘、废旧机油去向不明等问题,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安全隐患。
针对排查出的问题,9月17日,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规范化评估,并依法督促相关汽修厂进行整改,加强对汽修厂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常态化监督。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县域内汽修厂废旧机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县21家汽车修理厂进行排摸检查,共督促完成隐患整改15处,同时加强与其他行政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组织行业专题培训5次。截至目前,岷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数据+协同”工作模式,推动涉案汽修厂全部完成整改,规范设置贮存场所与标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有效降低废旧机油管理安全风险,全力守护岷县生态安全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