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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

“检察蓝”守护“碧水绿”

时间:2024-05-15 来源:甘肃法治报  作者: 点击数:

岷县是黄河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流经岷县的洮河属黄河的一级支流。

“我们因地制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协同推进大治理,守护母亲河,筑牢生态环境保护屏障。”据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鹏飞介绍,近年来,岷县检察院以黄河保护法实施为契机,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用法治力量推动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跨区协作 共筑生态安全屏障

岷县、卓尼县以洮河岷县西寨段为界,交界处为岷县西寨大桥。4月上旬,岷县、卓尼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巡河时发现,两县交界处岷县一侧河道管理范围内,河堤及河滩地多处大面积倾倒生活垃圾和废弃农膜,严重污染洮河河道生态环境。依据相关规定,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对该污染源造成的污染行为负有监管职责,岷县检察院在实地调查固定证据后,立案办理。4月17日,岷县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向4家行政单位现场公开送达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积极整改。

“我们诚恳接受检察机关的建议内容,依法履职,积极作为,立即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属地乡镇迅速组织村干部及公益性岗位人员、网格员对村域范围内河沟道内的积存垃圾、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进行全面清理,尤其对涉河田间地头废旧地膜、积存垃圾进行捡拾清理,现已完成反馈问题整改。

“这是两地检察机关首次就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开展联合行动,为今后开展更深层次的检察协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也为继续积极探索跨区域公益诉讼工作积累了经验。”承办案件检察官邢艳丽表示。

据介绍,洮河流经卓尼县174公里、流经岷县83.5公里,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7月,岷县检察院与卓尼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洮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检察一盘棋”监督合力。

凝聚合力 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岷县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强化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的法律监督力度,着力打造“益心为岷,洮水倒映检察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品牌。

近年来,岷县检察院以河长制工作机制为抓手,持续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积极加强与县河长办的协作配合,形成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合力。与县河长办联合签发了《关于建立县检察院与县河长办协作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信息共享、联动协作、联席会议、联合督导、日常联络等工作机制,县河长办向岷县检察院抄送涉河问题《督办通知》,问题联动协作,共同督办,实现重点工作协同推进、重要案件协同督导、重要信息及时通报,开启了依法治河新模式。

工作中,检察长多次带领公益检察干警开展巡河活动,现场查看洮河岷县段、迭藏河河道环境、日常管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等情况。同时,充分发挥河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深化与县河长办及相关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构建多维度的工作机制,用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合力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努力实现河清水秀共享共治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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