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岷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以检察工作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中心,紧紧围绕“拼搏奋进、强县富民”主基调和“九拼九进”具体任务,按照“巩固、提升、创新”的工作思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迈出高质量发展的新步伐。
岷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服务中心大局摆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的首要位置,围绕“公益”核心,立足辖区实际,紧盯影响区域发展、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等领域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用好检察监督职能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为公共利益保驾护航,为聚力“四个岷县”,建设“多彩岷州”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护航农业生态安全,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深入推进护种专项行动,依法对农资经营户无种子备案表或备案表中种子备案类型不全、种子销售无台账等情形开展监督,向属地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18份,督促对39家种子经营户进行了规范监管。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活动,针对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固体废物随意堆放污染环境等问题,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份,督促清除违规堆放各类生活垃圾7.13吨,清理违法堆放各类垃圾占地面积8.3亩,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3.65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健全检察协作机制,筑牢黄河流域司法屏障
常态化开展黄河流域保护专项行动,办理涉河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2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9处,拆除违法建筑1处,清理河道18余公里,清除违规堆放各类生活垃圾7.5吨。以黄河保护法实施为契机,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成功办理全市首例适用《黄河保护法》河道生态环境保护案件。联合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洮河流域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确立相关工作机制,形成“检察一盘棋”监督合力
呵护城市“烟火气”,严守公共安全底线
以贯彻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为主线,依法对烟花爆竹违规销售开展监督,向属地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9份,督促对7家烟花爆竹经销店进行了规范管理;聚焦群众“脚底下”的安全,针对发现的城区部分窨井盖缺损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有关部门对辖区15处破损窨井盖进行了更换。积极开展生活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针对发现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违规经营问题,向相关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件,督促对5家美容服务机构进行了规范监管。
依法能动履职,全力守护国财国土
扎实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专项监督活动,针对相关行政部门未全面履行对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及时、足额征收环境保护税并缴入国库法定职责,致使国家利益受到侵害的情形,制发检察建议4份,助力追缴环保税款21.48万元。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沟通协作,通过对排查卫星图斑发现的辖区耕地保护存在的19个违法违规图斑进行实地走访、取证调查,核实耕地保护违规违法线索共4类13个问题,耕地总面积72.27亩。经立案审查后发出检察建议6件,切实为牢牢守住耕地红线贡献检察力量。
公益诉讼“回头看”,助力散葬英烈“归队”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烈士褒扬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在开展全市县级及以下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时,从网络媒体发现吴保全烈士散葬墓线索,通过实地调查发现该烈士散葬墓存在长期无人管护、杂草丛生、坟头塌陷、未设立保护标志、未明确保护责任和保护范围等问题。针对相关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职的情形,与兰州军事检察院联合制发检察建议书公开宣告送达,督促其依法履职,将革命烈士吴保全的坟墓迁入岷县烈士陵园安葬,实现了统一管理和专人看护,烈士英魂得到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