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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社区矫正专项巡查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时间:2025-05-23 来源:岷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点击数:

为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质效,近日以来,岷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联合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成立专项巡查组,对辖区内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体检式”专项巡查,为确保巡查活动不走过场、公正透明,此次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监督。

构建“立体式”监督格局,提升巡查质效


巡查组持续保持全面巡查模式,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集中教育“三结合”方式,对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交付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环节工作进行全方位巡查。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巡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监督意见,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打造“靶向式”普法课堂,强化生态保护


针对我县林区、牧区、边远山区众多的特殊地理状况以及上述地区部分群众法律认知有限等问题,检察官从县域内破坏生态资源类案件高发态势入手,结合近年来办理的非法捕捉“娃娃鱼”(西藏山溪鲵)、“癞蛤蟆”(中华蟾蜍)、“红雀”以及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刺柏”(圆柏)等典型案例,对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因上述案件被判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警示教育:一是详细解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明确告知我县境内常见的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的几种野生动物以及双燕省级自然保护区、岷县水生生物保护区的保护范围。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非法捕猎、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及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犯罪进行解读;三是现场讲述一起发生在我县境内因采挖圆柏被判处刑罚的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引以为戒。

建立“联动式”治理机制,筑牢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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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组在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的同时,将治理触角延伸至基层村社:一是深入野生资源丰富,具有传统捕猎、采挖习惯的乡村进行走访,对该区域内社区矫正对象采用集体教育+有针对性个别谈话的方式开展教育矫治。二是建议村两委网格化普法机制,在传统捕猎期、药材采挖季等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普法宣传。三是推动“司法修复+社区服务”的生态修复模式,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将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植树造林公益活动纳入日常矫治。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通过人民监督员的全程参与、检察官的以案释法等方式,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增强了他们自身防范再犯罪的能力,对提高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质效起到积极作用。下一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拓宽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构建阳光司法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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