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不居,时节如流,2024年已成为过往。这一年,岷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新时代检察精神,紧紧围绕“检察工作现代化”主线,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回眸蓄力、共向未来,岷县人民检察院特开设【岷检这一年】专栏,与您共同回首2024年岷县检察工作,锚定新起点、共启新篇章。今天刊载的是《“三个聚焦”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强化自身法律监督的重要举措。2024年以来,岷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接受监督”的理念,创新拓展参与监督方式,着力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深入检察办案各环节,构建人民监督员“全面参与、多元监督”新格局,持续提升检察公信力。
聚焦“两个关键”,推动落实多元全面监督
一是聚焦示范引领,提升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性。立足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院党组将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监督作为强化自身监督,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抓手,常态化研判、调度。针对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坚持院领导带头主持开展公开听证、矛盾调解,将检察履职全过程“晒在阳光下”。今年以来,院领导主持人民监督员监督的公开听证案件12件次。二是聚焦监督质效,积极拓展监督广度。立足检察一体化履职优势,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明确不同业务条线监督重点,通过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跟庭评议、司法规范化检查、检察工作通报等多维度主动接受监督,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监督全覆盖,推动外部监督从专项监督向全面监督的实质性转变。
聚焦“两项机制”,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
一是健全内外联动机制,确保监督意见落实落地。对内不断完善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优化“事前通报+事中登记+事后督促反馈”工作模式,业务部门对拟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的案件提前向案管部门报备审查,对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全流程记录,建立台账,案管部门通过案卡核查,动态跟踪,提醒督促落实,及时向人民监督员反馈。对外,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做实人民监督员履职评价。定期向司法局反馈人民监督员履职情况,梳理问题并提出管理意见建议。建立协作机制,与岷县人民法院会签《人民监督员跟庭评议工作办法》,明确跟庭案件范围、告知期限、程序等,为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官规范出庭提供了机制保障。二是建立互学互促机制,提升人民监督员队伍素能。针对人民监督员专业领域、工作经历、对检察工作了解程度的不同,围绕更新理念、明确监督依据、监督内容和目的,制定人民监督员学习培训方案,通过定期线下集中培训、线上推送最新司法政策、检察工作动态、典型案例等学习方式,提高人民监督员监督素能。
聚焦“两个途径”,增强监督成效引领力
一是打造优质案例,凸显监督质效。通过学习最高检印发的相关规定和发布的典型案例,及时掌握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最新要求,及时总结、记录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故事, 以更好地挖掘典型亮点,总结不足,更好指导实践。2024年以来,2篇经验材料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编,1个案例获评全省“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工作典型案例”,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的某一公益诉讼案例被全省“检护民生”专刊采编。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监督质效度。依托“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多媒体平台,全方位、多角度讲述人民监督员工作新方式、新案例、新声音,为深化人民监督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面提升人民监督员制度影响力。定期从人民监督员参与的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司法规范化检查等素材中,整理工作集锦,宣传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履职工作的重要活动和实际成效,构建检察机关全面接受监督、人民监督员有序参与办案的良性互动关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目标。
人民监督员是司法公正的“第三只眼”,也是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可感可知的重要载体。下一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沟通与合作,不断拓展监督渠道和方式,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发展,使人民监督员履职与检察官办案“同心、同向、同行”,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