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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县区检察长及市院部门负责人述职会议、全市检察机关“三个管理”研讨交流会议精神

时间:2024-12-31 来源:岷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李亚强 点击数:

12月31日上午,岷县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县区检察长及市院部门负责人述职会议、全市检察机关“三个管理”研讨交流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党组书记、检察长史鹏飞主持并讲话,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副科级以上干警参加。

会议指出,县区检察长及市院部门负责人述职会议、全市检察机关“三个管理”研讨交流会议全面梳理盘点了各项工作,为做好下年度工作谋划了思路、提供了指引。全院上下要,对标部署要求,转变思想观念,立足工作实际,坚持“四个导向”,提前谋划、主动担当,为全面做好2025年度岷县检察工作打牢思想行动基础。

会议强调,一要自觉对标对表,更新发展理念。要准确把握“三个管理”的主旨要义、价值考量,教育引导干警树牢“高质效”办案导向、“大管理”工作意识,自觉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本职本源上来。要优化提升承接载体和工作抓手,准确把握指标与数据、数量与质量、管理与考核等关系,通过目标设定、责任压实、源头管理、过程管控、检查评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二要精准履职尽责,提升工作质效。要厘清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四张清单”,探索制定不同类型案件办理的全流程、全要素指引,助力检察官全面充分履职。要强化源头把控,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引领实现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应对形势变化的不确定性。要做实反向审视,健全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完善“评查—反馈—整改”全过程闭环反馈机制,进一步规范提升司法行为。三要强化结果运行,突出实绩导向。要强激励保障,突出对办案工作质量、效率、效果的全面评价,突出对主动监督、全面充分履职的正向引领,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在更高层次实现权力与责任平衡、放权与管权统一、管案与管人结合。要将管理与育人有机融合,一体推进“三个管理”、综合素能提升、考核评价激励,引导干警实现从“要我干”到“我要干”的嬗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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