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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人民检察院召开第三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动员部署会

时间:2024-12-04 来源:岷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马瑞珺 点击数: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部署要求,以案件质量评查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2月3日,岷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动员部署会。本次评查由检察长史鹏飞任组长,检委会委员及资深员额检察官组成评查组。

会议就评查的案件范围、评查方式、责任要求进行了说明。会议强调,此次评查工作要积极转变工作理念,严格遵循最高检的新部署、新要求,将精力集中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来,确保评查的“亲历性”、“沉浸式”还原案件情况,抓住案件争议焦点、难点,对证据审查、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办案效果等实体和程序进行全面深入审查。

会议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确保高质效开展评查工作。要充分认识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质量是办案质量的一部分,是把检察管理从简单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转型变革,评查组成员务必高度重视,确保评查主体、程序、结论合规合法,以实事求是和高度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评查工作,高质高效完成评查任务。

二要注重素能建设,形成以评促学良好氛围。要求评查组成员在评查前认真学习相关工作规定,严格按照评查标准和要求,以“如我在办”的理念,精细化开展评查工作,确保“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同时加强对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件的经验做法的研究学习,依托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挖掘优秀法律文书和优秀案例,培优选树,营造出高质效办案的良好氛围。

三要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后半篇文章”。要强化问题整改和追责问责工作,对于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以解决问题为评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取长补短、举一反三,真正做到评查问题“一个不漏”,“问题清单”变成“成果清单”,并以此次案件评查为契机,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规范检察办案,切实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努力以个案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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