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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主动创稳】听庭审 促评议 提素能——岷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开展听庭评议活动

时间:2024-03-28 来源:岷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王峰希 点击数:

3月27日,岷县人民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杨某等四人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帮助伪造证据罪一案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过程”参与庭审,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进行“零距离”观摩和评议,通过监督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助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开庭前,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基本案情、法律适用等情况。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全面客观地举证、质证,有力指控了四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方面充分发表了公诉意见。人民监督员通过旁听,直击庭审现场和辩论过程,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进行了全程监督。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情况进行评议。肯定了公诉人庭前准备工作,指出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举证简繁得当,条理清晰、导向明确、指控有据,尤其是法庭辩论环节,焦点把握准确、语言严谨简洁,展现了良好的公诉人形象。同时也对公诉人在提升庭审应变能力、加强庭审法治教育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人民监督员参与庭审评议活动,意义重大,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参与权、知情权,完善了检察权外部监督机制,以“评”促改,有效提高了检察机关办案质效,有利于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会、庭审评议、公益诉讼专项调查、普法宣传等多种活动,保障人民监督员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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