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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检察:检察建议+法律培训,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时间:2023-11-20 来源:岷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童如 点击数:

岷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发现仍有部分酒吧、娱乐场所在经营过程中,未尽身份审核义务,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且向未成年人售酒,导致未成年人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治安案件频发,极不利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及健康成长。为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推动社会共治,岷县人民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制发了检察建议。

近日,岷县人民检察院应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之邀,参加岷县城区娱乐场所食品安全暨禁止向未成年销售酒水责任落实行政约谈会。会上岷阳镇市场监管所所长陈志奎传达了《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岷检行公建〔2023〕75号)有关要求,通报了辖区娱乐供餐单位、烟酒销售单位日常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就如何履行市场经营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后,岷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陈淑贤,为城区娱乐场所经营者开展了一场题为《让我们一起携手,净化未成年成长环境》的法治宣讲,主要从净化未成年成长社会环境的重要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等几个方面,结合身边案例深入浅出的讲解了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等违法行为将会受到的处罚,为经营者们敲响警钟。同时从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员工培训、建立预防机制、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及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五个方面对娱乐场所的经营主体提出建议。并强调,娱乐供餐和烟酒销售经营户要认真履行市场主体职责,严守法律红线,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努力形成人人参与、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

此次会议,岷县人民检察院与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酒问题的重点、难点以及有效管理方式进行了充分沟通与交流并达成了专项活动措施:

加强对商家店铺的法律宣传,印制“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标识并张贴在明显位置。要求商铺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普法教育,共同对加强未成年人饮酒危害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的宣传,引导教育未成年人远离酒类制品,提升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加大对娱乐场所的专项检查力度,加大对学校周边酒类销售店铺及KTV、酒吧等重点场所的专项检查。严格要求学校附近的酒类销售店铺对销售对象做严格甄别,杜绝销售酒类商品给未成年人,一旦查实将依法惩处。

下一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未成年人案件办理,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履职情况持续跟进,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促进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相融与共,共同为未成年人创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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