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作为粮食之源,农业之基,是保障粮食安全的根本和关键所在。今年来,岷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紧紧依托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开展专项保护行动,全面提升种业司法保护工作质效,为种业振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坚持能动履职,深入推进护种专项行动

进一步落实党中央、最高检以及上级院关于保障粮食安全、推进种业振兴的决策部署,紧盯春耕关键节点,积极部署开展种子保护专项行动,分组深入18个乡镇进行实地走访,通过调查种子销售经营者的经营资质、进货渠道、产品保质期、是否依法向主管部门备案等内容,发现15个乡镇不同程度存在无种子备案表或备案表中种子备案类型不全、种子销售无台账等情形,办案小组进行拍照取证,同时建立工作台账。
坚持溯源治理,切实提升服务种业质效

灵活采取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针对调查中发现的种子销售存在的问题,依法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部门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5份;对发现的部分经销点过期农药未及时下架、农资进销货台账不健全等问题,向县农业农村局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份,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有力保障农资市场有序规范运行,确保所售农资产品源头可溯、去向可追、问题可查、风险可控,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国家粮食安全。
坚持协作配合,凝聚种业保护更强合力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加强了对全县主要农作物种子的备案工作和种子市场的监管,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和备案宣传力度,推动农作物种子安全社会综合治理,切实保障粮食耕种安全。今后,岷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职能,不断强化与行政机关的信息交流,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护农、护粮的切入点、着力点,不断延伸检察职能,在规范种子生产经营、改善种子产业发展环境、维护制种企业及农户合法权益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全县种业安全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