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加快推进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强化检警协作效能,共同推动提升公安执法司法办案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4月14日上午,岷县人民检察院、岷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县公安局设立,并举行了揭牌仪式。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柏岳,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晓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鹏飞出席揭牌仪式,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分管领导及干警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上,马柏岳从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设立的依据、必要性及其重大意义等方面作了强调,对近年来,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刑事执法司法和检察监督协作方面取得的成效予以肯定,并就下一步做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行动自觉,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不折不扣的落实好《意见》明确的14项具体任务,全面提升案件质效,共同维护公平正义。二要依法履职尽责。要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和规定,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确保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三要加强协作配合。要坚持共建共享的理念,互相理解、支持,统一思想认识、消除意见分歧,在充分遵循执法司法权力运行规律,尊重侦查规律、监督需要和司法实践的基础上,结合办案实际,落实落细监督制约、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制度机制要求,通过听取意见、联席会议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动构建新型良性互动的检警关系,共同履行好指控犯罪职能。四要提升监督效能。要以共同推动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提升为目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效果导向,通过及时、准确、有效的监督,真正把好案件办理的“第一道关口”和“第二道关口”,积极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通过优质高效规范的执法、监督活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实现四个岷县、建设多彩岷州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期间,何晓刚和史鹏飞会签了《关于在县公安局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通知》,并就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作了安排。希望办公室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画好刑事执法司法与检察监督全面提升的最大“同心圆”,通过提前介入、案件会商、业务研判、同堂培训等多种举措,进一步加强双方的衔接配合,积极推动构建“大控诉”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打造成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相互配合的坚强前沿哨所,凝聚思想共识、汇聚强大力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推进平安岷县、法治岷县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