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岷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关文件精神,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问题整治、规范填报工作、提高填报质量上下功夫,把“三个规定”落到实处。同时,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本院微信公众号、单位宣传栏、组织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等宣传方式,推动“三个规定”工作深入开展,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为进一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岷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予以公示:
2021年1月至7月,岷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重大事项29件,其中领导干部过问司法活动或案件5件,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3件,亲友、熟人等过问案件14件,干部选拔任用1件,监督执纪1件,其他情形5件。从行为情形来看,过问了解28件,相关接触交往1件。从与填报人关系来看,有关领导5件,熟人5件,亲友4件,同学3件,同事4件,其他8件。
下一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在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下,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坚持贯彻落实“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坚决做到“逢问必录”,强化监督检查,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