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命名1000个全省标准化先进党支部的通知》(甘组通字〔2021〕54号), 对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大任务、中心工作中涌现出的1000个标准化先进党支部进行了命名,岷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全省标准化先进党支部”。这一荣誉的获得,是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党建融合,统筹推动党的建设与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集中体现,也是岷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全体党员不懈努力的辛勤成果。

近年来,岷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明确检察机关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的精准定位,在机关党建中坚持以“三个聚焦”夯基础(聚焦党组织自身建设、聚焦检察队伍建设、聚焦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依托“双创”促提升(依托全国文明单位创建、依托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创建),促进融合抓推进为主题,着力推进党建与检察业务相融合,通过“四抓两整治”,抓党建促队建提业务,努力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推动检察事业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先后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和“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在2018年全国检察机关第九次“双先”评选表彰活动中被最高检评为先进集体,并荣记“集体一等功”,2020年10月在“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暨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表彰大会”上被最高检授予第七届“全国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2020年11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1名党员干部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多个部门和多名党员干部受到省市院记功表彰。

强基础、固根本,锻造坚强有力的党组织
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坚持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持续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着力解决初心缺失、使命感不强、担当不力等问题。持续增强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党组中心工作任务统筹推动,精心制定机关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规范化建设取得实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党建“一岗双责”,细化责任清单。院党组、派驻纪检组、检务督察部室常态化组织开展机关党建督促检查,三年来共开展检务督查70余次,推动支部查问题、纠偏差,着力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助推支部工作质量提升。强化履职尽责,加大对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三年来共办理提请批捕案件615件944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034件1289人,对影响治安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整治,有力推进平安岷县建设。
创载体、强机制,打造充满活力的党组织
加强党建阵地硬软件建设,投入资金30余万元建成标准化党建活动阵地,完善党员活动室、党务公开等阵地建设,做到硬件配备齐全、场所功能完备。加强党建阵地软件建设,规范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做到制度健全、内容更新,并抓好制度落实,每月组织开展党员活动,组织活动主题明确、成效明显,并有规范的组织活动记录。植根岷县红色文化沃土,不断加强党史教育,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赴哈达铺红军长征纪念馆、岷州会议三十里铺纪念馆、两当兵变纪念馆、会宁会师楼、张掖市高台县中国工农红军西路军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党史教育,重温党的光辉历程,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岷县检察院“两微一端”等线上平台开展党员自学,实现学习不间断、党员全覆盖,全支部33名党员中,20余名“学习强国”积分在30000分以上,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学习积分均在30000分以上,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三年来开展“三会一课”110余次,主题党日活动40余次,召开专题党课20余次。规划建成检察文化长廊,开展系列文化育检活动,每年为检察人员发放学习书籍并开展读书交流活动,通过专题讲座、书画摄影、文体竞赛等活动,激发干警集体荣誉感和向心力。
守初心、淬党性,打造能攻善战的党组织
持续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班子自身建设,发挥领导班子核心带头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完善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狠抓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紧盯重大专项工作,在攻坚克难考验中淬炼党性,依托机关党支部深入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开展对口帮扶以来,全院先后为帮扶村投入资金50余万元,修缮党建阵地、硬化路面6公里、修建垃圾池8座、配备垃圾清运车10辆,累计为帮扶户帮办实事好事110余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14件67人。积极参与农村综合治理,组建党员普法宣传队,开展“检察宣讲乡村行”活动,共开展普法宣传3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0余次。组织党员在疫情防控、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中迎难而上,发挥表率作用,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疫情防控表现突出个人。岷县“5•16”“5•20”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和“8•10”暴雨泥石流等灾害发生后,迅速组成党员突击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带领群众抗灾自救,全院4次荣获抢险救灾、灾后重建先进集体,11名检察人员被评为抢险救灾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