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全面提升全县党政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支持度,根据岷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部署安排。6月10日上午,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博瑜为定西市生态环境局岷县分局、县工信局、县人社系统、县自然资源局、县地震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领导干部和本院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作了“三个规定”专题宣讲。

宣讲会上,刘博瑜以《落实“三个规定” 维护司法公正》为题,结合实际和具体案例,从“‘三个规定’是什么”“形势怎么看”“我们怎么办”三个方面进行了系统解读,向大家阐述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违反“三个规定”对司法公信力、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造成的重大影响,为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领会“三个规定”的适用范围、行为准则、处罚措施等提供了指引。
刘博瑜强调,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既是营造良好司法工作环境的“净化器”,也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安全阀”,更是帮助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护身符”。“三项规定”的落实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永远在路上,要把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践行“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全社会共同监督参与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局面,有力促进公正执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通过宣讲,与会人员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自我约束,强化法纪意识,规范自身行为,坚决维护法治权威,防止出现违反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现象的发生,坚定做公正司法的维护者和支持者,要促进廉洁公正司法,为司法机关执法办案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宣讲后,与会领导干部还签订了《岷县党政领导干部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公开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