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岷县人民检察院就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城区居民小区“飞线充电”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一案召开公益诉讼诉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岷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博瑜主持,会议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相关行政机关代表参加,共同协商解决住宅小区“飞线充电”危害公共安全的问题。

据了解,岷县人民检察院在针对公共安全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活动中,通过走访调查发现,城区内春天家园、安泰家园等多个住宅小区内部分居民使用“飞线充电”的方式为电动车充电,充电电源线从高楼外墙随意拉至楼下,电源插板随意放置在人手可及的地上、窗台上或挂在墙上,极易引发火灾和触电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安全隐患。
听证会上,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了本案基本案情、法律适用情况、各行政机关职责、拟提出检察建议的内容及法律依据,并通过多媒体示证,展示了部分住宅小区内“飞线充电”的乱象。与会各行政机关代表针对小区内“飞线充电”的现象阐明了各自履职情况,并对治理措施及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沟通,发表了各自看法。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居民小区“飞线充电”现象具有较大安全隐患,需要部门联动,采取有效措施,形成部门工作合力,才能有效消除,此次召开公开听证会,凝聚了各方共识,明确了各方职责,为今后“飞线充电”的治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听证员在评议过程中对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领域的做法高度评价,认为该项工作以保障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是检察机关回应群众关切,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到实处的具体举措;同时,以听证会的方式办案既保证了案件的公正性,更有利于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障群众利益。经过评议,三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
最后,刘博瑜副检察长对听证会进行了总结发言,并表示,岷县检察院将充分听取此次听证会各方代表和听证员意见,适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今后,岷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坚持以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为抓手,努力办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