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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 我为群众办实事】三年监督收监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40名

时间:2021-05-0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018年以来,岷县人民检察院严格履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职能,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开展“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交付执行刑罚”专项监督活动,依法监督收监40名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特别是在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岷县人民检察院聚焦检察职能履行,深入开展为民办实事活动,监督收监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8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开展调查摸底,深挖问题根源

岷县人民检察院实时对法院判决进行集中梳理,通过比对看守所电子台账、信息化核查等方式,排查出辖区内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罪犯42人。院领导高度重视,安排执检部门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先后深入法院、公安、交警队、看守所全面开展调查排摸,深挖根源,查找出三个方面未执行原因:一是逃匿和下落不明罪犯追逃难,公安机关上网追逃需要罪犯逮捕证或者拘留证,而对已经判实刑未羁押能否适用上网追逃没有法律规定;二是法律法规适用不正确导致部分罪犯未被收押,如岷县看守所发出的《不予收押通知书》中,所引用的《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已于2014年废止,对18名罪犯不予收押的决定均违反了应当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三是看守所拒收情况突出,由于《看守所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不予收押情形的规定相对宽泛,法律实施主观随意性较大,加之当地看守所羁押人数多,监管压力大、责任重,看守所片面强调被收押人员的健康安全,无形中扩大了不予收押范围,导致部分应被收押罪犯未被收押。

召开联席会议,推动形成共识

清理收监过程中,岷县人民检察院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基础上,积极加强与县法院、县公安局、交警队和看守所衔接配合,通过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清理收监中的困难和问题,就推进清理纠正工作与相关部门达成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发挥检察机关牵头作用,组织召开由县法院、公安局、看守所负责人及县人民医院驻所医护人员参加的座谈会议,围绕看守所收押人员疾病适用范围深入讨论。讨论中岷县人民检察院就加强保外就医中法律适用的严谨性、加大在逃罪犯追逃力度等方面提出意见,明确指出看守所在收押人员时应严格遵守《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坚决杜绝随意拒收的问题,并就相关共识形成《关于严格执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会议纪要》,统一收监问题执法尺度,规范司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推动建立了罪犯收监管理长效机制。

强化跟踪监督,及时督促落实

在排查出的42名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中,有16名罪犯外逃、18名罪犯因疾病因素被看守所拒收。针对这一情况岷县人民检察院及时监督公安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追逃力度,16名罪犯已被抓获并收押。对18名看守所以疾病因素不予收押罪犯进行重点审查,以法律法规适用错误向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严格执行《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目前,已有17名罪犯被收押,1名罪犯因患病正在依法到指定医院鉴定。至此,梳理排查出的42名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除1人死亡、1人正在鉴定外,其余40名全部被收押。

下一步,岷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强化监督履职,善于监督、敢于碰硬,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解决执行机关在收押罪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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