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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捕疫情期间涉医犯罪案件

时间:2021-02-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2月8日,岷县人民检察院就岷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的李某某涉嫌寻衅滋事、妨害公务案依法批准逮捕,该案是2021年岷县疫情防控期间首宗涉医犯罪案件。

1月27日,李某某醉酒后被送往岷县人民医院醒酒,其借着酒劲,在急诊科内无故谩骂医护人员,并殴打值班医生、护士,在民警处警后将其送回家的途中,又辱骂、威胁、殴打民警。

该案是疫情防控期间我县首宗侵犯医护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案件,案发地点系我县新冠肺炎定点收治医院,在疫情期间承担重要收治任务。李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公然在医院辱骂、殴打医护人员,严重扰乱医疗场所秩序,后又暴力袭击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性质恶劣。

案件提请我院审查批捕后,我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将案件交到办案检察官手中,检察官全面事实审查证据,掌握案情;及时引导侦查人员收集主要证据;为进一步查明案情,讯问犯罪嫌疑人,加快办案进程,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一线医务人员舍小家、顾大家,是战胜疫情的中坚力量,他们是蜡烛,燃烧自己照亮整个中华大地,为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作为检察机关,我们态度鲜明且坚决,对侵犯医护人员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涉医案件“零容忍”,坚决依法从严打击、从快办理,全力保障防疫一线医护人员的安全和维护医疗场所秩序的稳定,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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