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岷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某镇街道两旁悬挂的国旗存在严重褪色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九条规定,同时损害了国旗的尊严和国家的形象。
为切实维护国旗尊严,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维护国家形象,岷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向负有监管职责的某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全面履行职责,对辖区内国旗的使用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的破损、污损、褪色国旗立即收回、处置,确保依法使用国旗。收到检察建议后,该镇政府积极整改,将褪色国旗全部收回、处置,并全部更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该尊重和爱护国旗。正确升挂、使用国旗是中国人“家国情怀”的题中应有之义,而当“国旗红”与“检察蓝”相遇之时,也定将绘就最美的法律监督的画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继续依法履职,勇于担当践行职责,让五星红旗更加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