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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检察院完成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公诉工作

时间:2019-12-13 来源:  作者:岷县检察院 点击数:

岷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艳、张某霞等29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于124日至129日在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察长后振国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以张某艳、张某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结构稳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有基本固定的积极参加者和一般参加者,在陇西县境内有组织地实施多种犯罪,聚敛巨额非法利益,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市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人员指导、观摩庭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监督旁听,扫黑办及成员单位工作人员、新闻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和社会各界群众共100余人旁听庭审。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推动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受命承办该案后,岷县院党组迅速研究部署,高标站位,按照扫黑除恶案件专业化办案工作机制要求,抽调13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成立专案组。为确保依法精准打击,从严从快惩处黑社会性质犯罪,专案组检察官提前介入,通过召开案情分析、研判会,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以起诉标准引导补充取证,夯实证据基础,特别是针对涉案财产的查扣、处置及个案证据补正等问题,先后五次提出180余条侦查建议,尽可能将存在问题解决在侦查阶段,大大提高了案件办理质效。在案件审查中,坚持认定黑恶势力法定标准,及时向上级院汇报案件办理情况,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严格把关,依法监督——确保审查起诉准确无误

该案案情复杂,被告人分押多地,审查起诉任务异常繁重,办案期间又恰逢国庆长假,专案组干警充分发挥一盘棋思想,团结一致,以昂扬向上的精气神,与时间相竞赛、向时间要质效,主动放弃国庆假期、周末等休息时间,不远百里提审讯问,晚上加班加点,全身心地投入办案,在法定期限内完成了90余册案卷的审查,提出5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并追加起诉一名遗漏犯罪嫌疑人,制作160080万余字的审查报告。在起诉书起草期间,专案组斟字酌句,力求事实表述清晰,适用法律条款准确,确保法律文书严谨、规范,高质量完成了50余页2万余字的起诉书,于111日依法提起公诉。

指控有据,辩论有力——促多名被告人认罪悔罪

为保证庭审工作顺利推进,开庭前,专案组针对讯问、举证、质证、答辩四环节,全方位预测辩方观点、风险点,制作详尽的庭审预案。在为期6天的庭审期间,针对当日庭审情况,每日召开研判会,就公诉意见、答辩提纲等进行调整。庭审中,运用多媒体示证方式举证,通过2000余张PPT,清晰、直观的展现了全案证据。法庭辩论环节,围绕争议焦点,客观、全面地发表了长达1.5万余字的公诉意见书,鲜明亮出了公诉人的立场。公诉人秉持“有理、有据、有力、有节”理念,既有礼有节、理性平和,又依法应对、有理有据,在攻防博弈中张弛有度,并结合案情,当庭开展法制教育。由于指控有力,辩论有据,绝大多数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认罪认罚,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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