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检察院、甘肃省工商业联合会《“维护民企权益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深化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及省市检察机关工作推进会精神,确保“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结合岷县院工作实际,7月6日下午,岷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专项行动推进会,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检察长后振国出席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维耀传达了7月3日定西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陈海涛在督导调研时提出的建议及要求,第一检察部主任杨英凤详细汇报了本院开展专项行动的具体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检察长后振国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后振国检察长强调,“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部门务必提高站位、找准定位,深入分析短板、弱项,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专项行动。
(一)强化责任担当。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衔接,凝聚合力,紧密协作,按照既定的目标任务抓好落实,深入推进“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二)精准把握政策。在办案中,要严格贯彻落实高检院“保护民企11条意见”,强化监督的主动性,积极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衔接,及时掌握危害企业利益的违法行为,通过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监督,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三)紧盯目标任务。按照市院督导调研时的要求,各部门要统筹好各项工作,将入企走访作为这一阶段的重要任务,专项行动办公室要认真研究走访计划、细化走访流程,尽快完成走访任务。同时,要注重提升走访效果,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和诉求要认真对待,及时分析研判、及时处置、跟踪反馈。
(四)加强宣传报道。在开展好专项行动的同时,要做好宣传工作,以典型案例为抓手,通过“两微一端”、检察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行动“深化年”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新举措、新进展和新成效,努力营造依法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