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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送达,“阳光下”的不起诉

时间:2020-08-20 来源:  作者:岷县检察院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8月20日,岷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我院四起不起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公开宣告送达。

在文书送达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首先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对作出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充分阐述,对被不起诉人提出的疑惑进行释法说理并听取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副检察长周维耀分析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潜在危险性和其行为的违法性,对四人进行训诫,四人均表示将吸取教训,下不为例,保证在今后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送达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我院宣告送达法律文书给予了高度的肯定,表示法律文书公开送达形式新、效率高,办案活动公开、透明、庄重,充分的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以公开送达的方式,让公平正义不仅能实现,而且是以老百姓看的见的方式实现。今后我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疏通公开渠道,创新监督方式,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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