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岷县县委办公室、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暑,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意见》要求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要切实提高政洽站位,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和高度,深刻认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省市党委、政府的部暑要求上来,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岷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意见》强调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保护公益沟通衔接、协作配合机制,形成保护公益合力。检察机关与各行政机关共同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互通公益保护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违法行政行为整改情况和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公益保护重大问题和事项。
《意见》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沟通配合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贯彻意见,针对性、操作性强。
据悉,该《意见》是全县首个党委、政府出合支持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文件。《意见》下发后,我院民行科立即展开学习《意见》精神,并表示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牢牢把握公益核心,积极围绕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为建设生态、药香、平安、文明、小康新岷县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