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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县院派驻寺沟镇检察室联合院执检局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服务宣讲活动

时间:2018-06-20 来源:  作者:岷县检察院 点击数:
    为加强辖区内社区矫正监督工作,预防矫正对象二次犯罪,6月15日,岷县检察院派驻寺沟镇检察室联合刑事执行检察局在麻子川司法所,对6名在矫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服务宣讲活动。
    此次法律宣讲活动以培训班的形式进行。宣讲会上,院执检局局长李胜民同志针对辖区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个别矫正对象不服从管理、违反监管规定、涉嫌重新犯罪被予收监等实际情况,向社区矫正人员讲解了什么是犯罪,什么是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分,犯罪和年龄有什么关系等刑事法律知识。结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法律条文、以案释法、互动提问等形式进行讲解,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服刑意识和悔罪意识,告诫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遵章守纪,珍惜来之不易的自由,并对在矫人员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明确在刑意识,时时警醒,珍惜宽松的监管环境;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定期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三是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严禁参加违法活动,防止重新犯罪;四是做到自信、自励、自强,努力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整个法制宣讲中,在矫人员纷纷表示今后要加强学习法律知识,主动接受教育,服从监管,心怀感恩意识,做到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 在特殊时期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按时报到,积极参加各种公益劳动,争取早日成为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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