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8日上午,岷县人民检察院驻看守所李胜民检察官,在岷县看守所二楼会议室向三十多名管教民警开展“学习贯彻新修定《刑事诉讼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暨管教民警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专题讲座。
李胜民检察官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三个主要看点、二十六项内容三个层面,就刑事诉讼法修改情况作了全面介绍。从提高看守所监管质量,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角度出发,重点向管教民警介绍了本次修订《刑事诉讼法》确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原则,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配套的《刑事诉讼法》其他法律条款规定,介绍了《刑事诉讼法》新设置的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速裁程序,介绍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益增加的值班律师制度。
李胜民检察官从《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检察院侦查权的修改,介绍了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保留了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和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的立案侦查权,进一步介绍了本次《检察院组织法》修订情况,重点解读了《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检察机关的八大职责,着重强调了检察机关对有关刑事案件的侦查权和对看守所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职责。
从预防看守所管教民警利用职权犯罪角度,向全体管教民警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11月24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若干问题的的规定》,介绍了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十四种犯罪的罪名,查办案件的级别管辖和部门,案件线索的移送和办案程序等情况。最后,重点解读了看守所管教民警在实施监管职权时有可能触犯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私放在押人员、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监外执行、虐待被监管人等六种犯罪的立案标准和犯罪构成。强调保障人权,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是宪法精神要求,在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得到不断强化,我们每一位监管人员要不断转变执法理念,要依法依规监管,严格落实监管措施的同时,要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把保障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作为监管工作的职业追求和道德底线。
看守所周正清所长表示,大家要以贯彻落实新修订《刑事诉讼法》为契机,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以规范执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权益来提升岷县看守所监管水平,保障看守所整体安全稳定。